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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11 09:22:10   责任编辑:admin
因工作需要,黑河市委爱辉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聘用制文员 1 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年龄要求: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1990 年 2 月至 2008 年 2 月期间出生);
具备基础摄影能力,熟悉视频剪辑软件基础操作(如剪映、Premiere、AE 等),能完成短视频和宣传片制作;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全日制在校学生;
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聘用制人员的父母、配偶担任黑河市委爱辉区人民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者在黑河市委爱辉区人民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文员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提前登录 “黑河市委爱辉区法院网(http://hhah.hljcourt.gov.cn/)” 或黑河市委爱辉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下载《黑河市委爱辉区人民法院 2026 年度聘用制人员招聘考试报名表》,填写后将报名表、身份证照片正反面、毕业证照片、学位证照片、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可扫码)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hhshaqrmfy@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 ** 岗位 + 姓名 + 手机号。可附个人作品集(如剪辑视频、摄影作品等),同等条件下附作品者优先录用。
(二)报名时间:2026 年 2 月 9 日至 2 月 13 日。
(三)资格审核:2026 年 2 月 9 日至 2 月 14 日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黑河市委爱辉区人民法院 2026 年度聘用制人员招聘考试报名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 2 寸蓝底照片。特别提醒:信息不准确或未上传照片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五)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六)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及事项通过黑河市委爱辉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黑河市委爱辉区法院网(http://hhah.hljcourt.gov.cn/)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招聘程序为聘用制文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 90 分钟;实行百分制。
(二)资格复审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 1:3 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考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 ×50% + 面试成绩 ×50%,最终以考试总成绩排名决定录取人员。
考生在黑河市委爱辉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黑河市委爱辉区法院网站查询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公示。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法纪观念、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在考察阶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政审环节。
(三)公示。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关于录用递补
进入面试但未被录取人员,我院将为其保留两年成绩,两年内如所招录岗位有所空缺,可优先考虑对其进行录用递补。
七、聘用及岗位待遇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黑河市委爱辉区人民法院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 3 年,试用期为 6 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文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一)工资待遇。参照聘用制文员工资项目发放,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二)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文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三)福利待遇。聘用制文员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
八、相关事项提醒
(一)涉及招聘基本政策、报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联系黑河市委爱辉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 8296268、8223939。
(二)考生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