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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塔河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16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6 15:1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2-06       报名截止:2023-03-07

  为促进县域医疗卫生事业向好发展,全面加强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按岗招聘、统一规范、分类实施、综合管理,采取公开考试与严格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11个岗位16人。具体岗位、人数和要求详见《塔河县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部分乡镇岗位学历放宽至中专及以上;

  (四)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5年2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含)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塔河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岗聘用的医疗卫生技术(含劳务派遣)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或具有医疗相关专业执业(助理及以上)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塔河县内公立医疗机构在岗聘用的医疗卫生技术(含劳务派遣)人员工作满8年及以上的三类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2月1日以后出生);

  (五)户籍要求。不限户籍;

  (六)品行端正,廉洁奉公,身体健康,热爱医疗事业;

  (七)具有招聘岗位需要的从业证书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三)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在读大学生;

  (五)“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六)现役军人;

  (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由塔河县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塔河县政府网站(http://dxalth.gov.cn/)、塔河县融媒体中心等相关媒介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报考人员可查阅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等,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3年2月1日-2月9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2月13日、2月14日

  报名地点: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联系电话:0457-3620023

  (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所需材料如下:

  ①考生需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专学历人员须提供普通中等专业(师范)学校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复印件;

  ②近期1寸照片5张(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

  ③下载并用A4纸打印《塔河县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用黑色碳素笔将表中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并贴好照片,主要简历从初中院校起填写,简历时间不得间断,签名必须经报考者本人签字(手签);

  ④在职人员(公益性岗位等)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⑤申请政策性加分或放宽条件的人员,须提供单位证明、每年首尾月工资支付单及执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须提供经卫生健康局认定的单位推荐信(注明工作起始时间、近3年考察情况),及近3年工资单复印件(盖章、签字);

  ⑥与报名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相符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考生报名时要仔细阅读并填写考生诚信承诺书,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扰乱秩序、伪造学历及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设开考比例。报考者须认真核对所报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4.缴费标准

  依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45元,面试不收费。

  5.政策性加分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察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区)和市(地)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塔河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岗聘用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可享受工作每满1年获0.5分加分政策。实际工作年限以首年首月至尾年尾月掐齐累计计算(例如:2020年1月-2020年12月为满一年,报考人员凭聘用单位每年1月、12月工资支付单为佐证)。

  3.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加3分、执业护(药)师证书加3分、执业医师证书加6分;具有医疗相关专业助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加3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加6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加9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要求的人员,只享受一次加分,不得享受重复性加分,最终取最高加分值计入政策性加分。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出具证明界定身份及工作时间,所有人员以实际提供工资支付单为准进行认定。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007非医疗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材料作文》,其余医疗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综合》,满分100分,及格线50分(低于及格线不予进入面试资格)。考生笔试成绩在塔河县政府网站公布3个工作日。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拟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作为拟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非医疗类岗位合成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医疗类岗位合成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在塔河县政府网站上公布3个工作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另行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本次考试在任何环节出现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人员空缺的,均不予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塔河县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审定后进行聘用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信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以上未尽事宜及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塔河县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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