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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15 11:16   责任编辑:admin
为做好2025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突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优先导向,为帮扶2025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就衡水市冀州区招聘2025年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拟招聘20名临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应聘者为2025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无其他学籍和在校生身份;审查时应符合上岗的其他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服从安排,事业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
2025年9月15日(周一)至2025年9月19日(周五)。
四、报名地点
衡水市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西侧就业服务中心(冀州区和平路126号)。
五、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根据个人意愿进行选岗,每人限选一个岗位。按照报名符合条件人员的先后顺序,报满20名截止。
六、相关待遇和要求
1、工资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000元);
2、在公益性岗位期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3、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援助协议;
4、临时公益性岗位援助期限最长2年;
5、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七、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冀州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12144
衡水市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