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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河北廊坊市消防救援支队第一批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1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6 11:38:30   责任编辑:admin

为加强和优化廊坊市消防救援力量,满足廊坊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廊坊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身份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1名,其中灭火救援员岗位34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7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和补充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能适应军事化管理,服从单位统一分配和调动。

(三)身心健康,无纹身,无色盲,并具备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年龄和岗位要求:

1.灭火救援员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2002年1月25日至2008年1月5日期间出生),限男性。

2.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具有2年以上驾龄且持有A1、A2或B2驾驶证,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6年1月25日至2008年1月5日期间出生),限男性。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专职消防队员和专职林业扑火队员、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8周岁(1998年1月25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

3.曾因违反消防救援机构管理规定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或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国家列入失信人员的;

9.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廊坊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月5日9:00 - 2026年1月24日17:30。

2.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扫码进入“廊坊消防招聘平台”填写报名信息。

(三)资格初审

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按要求上传相应材料。报名人员信息填写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

(四)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1.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时间、地点:在廊坊消防微信公众号和廊坊消防招聘平台另行通知。

2.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报名者是否具备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身体条件,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参照国家消防员招录标准执行,实行达标制。

3.参加测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所有报名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入场,陪同人员谢绝入内。

4.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在廊坊消防微信公众号和廊坊消防招聘平台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名者的工作适应综合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报考动机、性格特征等内容。

3.面试成绩: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

4.合格人员进入职业心理素质测评环节。

(六)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1.职业心理素质测评:在廊坊消防微信公众号和廊坊消防招聘平台另行通知。

2.职业心理素质测评主要考察报名者是否具备适合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的心理条件,以“二维码扫码”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通过手机扫码进行答题,生成个体心理测试报告。经测试存在心理健康风险的考生,需提供具有相应资质医院出具的心理鉴定合格报告。

3.职业心理素质测评合格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政审考察。

(七)资格复审、政审考察

1.资格复审、政审考察时间、地点:在廊坊消防微信公众号和廊坊消防招聘平台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将审查材料一并交由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于资格审查未通过者的材料予以退回,取消考生参与后续招聘环节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政审考察主要是通过对报名者的思想情况、道德品质、政治意向,以及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过的组织情况进行审查,考察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4.资格复审、政审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毒品检测环节。

(八)体检、毒品检测

1.体检时间、地点:在廊坊消防微信公众号和廊坊消防招聘平台另行通知。

2.体检主要检查报名者的视觉听觉是否正常,身体是否有残疾、缺陷或者纹身,是否有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腰椎间盘突出的情况,是否患有影响正常工作的高血压、心脏病、心血管病、癫痫病、精神病、肿瘤、各类肾病、贫血、低血糖、各类皮肤病、传染病等疾病或病史。如体检中未体现以上疾病检查结果,在后期工作中发现的,一律予以辞退。体检、毒品检测参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3.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报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由廊坊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最终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通过。

4.体检费和涉毒检测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九)封闭集训

1.封闭集训时间、地点:在廊坊消防微信公众号和廊坊消防招聘平台另行通知。

2.在体能测试、面试、职业心理测评、资格复审、政审考察和体检环节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确定参加封闭集训人员。

3.封闭式集训为期3个月,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聘用。

(十)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聘用意见,分别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注:临空消防工作筹备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要求采用劳务派遣制)。

五、薪酬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保险及相应待遇按照廊坊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它相关事项

(一)以上内容由廊坊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以及在考核环节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入职后查实的,予以辞退处理。

(三)在招聘期间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廊坊消防微信公众号和廊坊消防招聘平台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信息,注意接收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参加考核,未能按规定参加任一考核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招聘办公室电话:0316-5267024。

廊坊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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