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5-11-19 10:46   责任编辑:admin
为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博士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衡水学院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是一所省市共建、市管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现有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479亩。新建的滨湖校区是一座生态和谐、开放融合、绿色智慧的大学园区,已经部分投用。固定资产总值9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59.8万册、纸质期刊677种、电子图书367万册、电子期刊73579种、中外文献数据库12个。荣获全国文明校园、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设有14个二级院(系),4个公共教学部,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建有65个本科专业,构建起5大专业集群,涵盖文、理、工、法、农、教育、经济、管理、艺术、医学等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7万人,成人函授生5830人,生源覆盖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立德树人”使命任务,秉承弘扬“守正出新”的校训精神,正在建设富有地方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二、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岗位条件要求


四、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
国内普通高校的博士研究生、取得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海外留学博士研究生(须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
(二)引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填写《衡水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将登记表和个人详实简历及应聘材料(含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存进一个文件夹,打包投递至电子邮箱。电子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XX部门+联系方式”。
(二)资格审核
学校组成专项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测评环节。
(三)面试测评
1.学校组织用人单位开展面试测评。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待遇
(一)提供安家费60万元起(税前)。
(二)提供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科类5万元起,自然科学类10万元起。
(三)发放高层次人才津贴:每月1000元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最低按专技七级发放。
(五)提供个人用手提电脑一部、打印复印一体机一台(学院享有产权)。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18-6016029
电子邮箱:rsc@hsnc.edu.cn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