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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15 09:25:47   责任编辑:admin
根据工作需要,为吸纳优秀人才,按照《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经报请峰峰矿区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60名专职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在考试、考察等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辅警60名,其中男性51名、女性9名。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河北省域内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前)
2、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纪律观念强;
3、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要求。包括:无色盲,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涉毒史,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
5、年龄应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及其他条件,以报名第一天为准;
7、男性净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净身高160cm及以上;
8、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8、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3、从事或参与同公安履职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14、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其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1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回避规定
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履行回避制度。
(四)优先聘用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聘用人员。
五、放宽政策
退役军人可以放宽学历至高中或中专。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和报名
2026年1月14 日,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告发布后,15日08:30开始网上报名。
(二)招聘流程及时间安排:
1、发布招聘公告:2026年1月14 日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2、报名网站:http://baoming.amesoft.cn/s/fffj2026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位考生限报岗位A-C其中一项岗位。
(2)报名时间:2026年1月15日08:30--1月19日17:00,逾期网站报名选项自动关闭。
(3)提交材料:考生按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报名所需材料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做到诚信报考,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查阅审核结果。
(三)资格审查
自发布公告和报名结束后,实行两天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考生需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包括身高审查,学历证明审查)。
1、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www.pbccrc.org.cn)下载打印《个人信用报告》;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大专以上携带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
4、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士官退出现役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高中、中专学历证书需提供);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证书、证明材料;
6、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资格审查现场缴纳考务费每人100元,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体能测试准考证》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
2、体能测试当天考生持身份证、《体能测试准考证》到指定体能测试点集合,未按要求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验证后,即进行体能测试。择日公开公布体能测试成绩,确定进入下一轮考试的人员名单。测评项目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3、体能测试参照标准(可因地域、天气等情况适当调整):

以上体能测试项目中,三项均合格视为体能测试合格。体能测试通过的人员,在报名网站公布名单,自行查询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要求: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90分钟。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两科共同组成,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2的比例进入面试程序。进入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数。笔试通过的人员,在报名网站公布,自行查询打印《面试准考证》。笔试成绩无效或为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六)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职业道德、言语表达、心理素质、仪表仪态等基本素养。
4、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考生总成绩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6、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自行查询打印《体检通知单》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同等条件下面试成绩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具有本公告中优先聘用条件人员。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进行。体检费考生自理,必须考生本人参加体检,如发现非本人参加体检或以其它任何方式隐瞒体检结论者,取消体检及录用资格。按照《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坚决遏制公安民警涉毒吸毒问题的通知》要求,体检环节增加涉毒毛发检测项目。具体体检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单》。
(八)考察
按照邯郸市公安局考察有关要求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各岗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报名网站公示3天。进入公示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执行当前最低工资标准上浮20%、绩效(试用期后)等,缴纳“五险一金”。
七、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本次招聘所有通知均在报名网站发布,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相关操作,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和备用两个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四)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将按照有关要求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的时间安排,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通知,请考生予以关注。
八、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0310--3115600
监督举报电话:0310--5189067(峰峰矿区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