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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05 11:04:02   责任编辑:admin
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4〕6号)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年龄38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遵纪守法,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有一定创新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报名城镇公益性岗位:
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相对稳定脱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3、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完全失地农民及“三无”船舶失船人员;
6、随军家属;
7、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岗位名称:就业协管员
(二)招聘人数:2名
(三)工作内容:就业见习人员采集管理及其他就业创业工作。
(四)工作地点: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尖峰路5号人力资源市场四楼乐东黎族自治县就业局。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5年1月4日至2025年1月15日
(三)联系方式:0898-85523042
(四)报名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尖峰路5号人力资源市场四楼乐东黎族自治县就业局
(五)报名人员须提交的证件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其他相关证件及《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公示和聘用
(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益性岗位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被招聘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终止,情节严重的承担相应责任。
(二)拟聘用公示: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拟聘用人员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人员,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或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办理参保手续。
五、工资待遇
参照《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乐人社〔2021〕58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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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就业局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