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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纳雍县人民武装部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公开遴选4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8 09:5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5-08       报名截止:2023-05-10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结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委编办核编,纳雍县人民武装部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遴选职位

  遴选职位详见《纳雍县人民武装部202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三、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本县内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1.工勤人员不得报考事业管理岗位;

  2.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事业管理岗位的,需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3.专业技术人员(事业管理人员)和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工勤岗位的,需自愿放弃专业技术人员(事业管理人员)、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二)遴选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3.符合《职位表》规定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截至2023年5月1日服务期或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调查人员;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的人员;

  5.因违反财经纪律被约谈、诫勉谈话的人员;

  6.不符合遴选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失信被执行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遴选的。

  (四)有关情形的处理

  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规定的遴选条件和《职位表》(附件1)以及不能报考的有关规定及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遴选程序及步骤

  (一)发布公告:2023年5月5日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至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纳雍县人民武装部一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本次遴选不设开考比例,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与本职位计划遴选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按照实际人数开考。报名结束后,如确认职位无人报考,将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减少或取消的职位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公布。

  4.报名咨询电话:

  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3531064)。

  纳雍县人民武装部(0857-8737305)

  5.资格审查:由纳雍县人民武装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始终,在公开遴选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报考对象不符合遴选条件随时取消其资格。

  (三)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纳雍县人民武装部202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4.根据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报名时按每人100元缴纳报名费;

  5.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报考事业管理岗位的,需提供同意放弃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身份的书面承诺;

  6.专业技术人员(事业管理人员)和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工勤岗位的,需提交放弃专业技术人员(事业管理人员)、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的书面承诺;

  7.《职位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23年5月13日(上午8:30-12:00)在纳雍县人民武装部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

  1.经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由纳雍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3.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公布。

  4.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职位的遴选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同一职位遴选人员面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采用加试面试确定该职位进入考察人员。

  考察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纳雍县人民武装部具体实施。

  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信息材料的真实性。

  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证明的考生,考察定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调动

  1.根据考察结果,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由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将考察有关材料、《考察调动审批表》《征求意见函》等统一送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调动。

  2.调动后根据调入单位职称岗位空岗情况进行重新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3.报考事业岗位,身份是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的,需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4.报考工勤岗位,身份是事业、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的,需自愿放弃事业、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纳雍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鞠绍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遴选工作的具体事宜。

  六、纪律监督

  此次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程序确保考试安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毕人社通[2012]260号)文件规定,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的始终,在遴选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参加遴选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对提供虚假材料或证明,故意隐瞒相关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报考人员,按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

  0857-8737305(纳雍县人民武装部)

  0857-3531064(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聘用管理股)

  监督电话: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七、本公告由纳雍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纳雍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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