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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09 09:55:28   责任编辑:admin
为进一步补充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力量,提高社会防火救灾能力,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组织
本次共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1名、消防文员3名。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培训合格后将主要从事灭火救援、执勤战备等一线实战工作;消防文员主要从事火灾调查、后勤财务等辅助性工作。明细如下:(附件)
本次招聘由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录用人员由支队统一分配至全市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原则上按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对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单位,将在服从调剂的待补录人员中择优调剂补录。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救援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个人征信良好,并通过政治考核;
3.身心健康,无传染病、色盲、色弱、口吃、重听、纹身、肢体功能障碍及难治性皮肤病;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1.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男性身高 162cm 及以上,裸眼视力不低于 4.5;
3.年龄 18至35 周岁(含),持 B 类及以上驾照且有长途驾驶经验、持特种车辆操作证者可放宽至 37 周岁(含);
4.具备全天候执勤、高强度训练的身体素质,能够适应灭火救援与值班备勤工作;
5.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高校体育专业毕业生,在同等成绩下优先聘用。
(三)消防文员
1.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消防工程、应急管理、财务管理、新闻学等相关专业;
2.年龄 22–30 周岁(含),矫正视力不低于 4.8;
3.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学习与沟通能力强;
4.具有保密意识、纪律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5.持有 C1 及以上驾驶证、有机关事业单位或消防相关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成绩下优先聘用。
(四)不予聘用情形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活动,受过处罚的;
2.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4.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时间:2026年5月7日至5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方式:填写《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人员应聘报名表》(详见附件1)并发送至QQ邮箱:2303143495@qq.com,咨询电话:0772-6213353。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体能测试
时间:2026年5月26日;
地点:支队训练基地(来宾市兴宾区金锋路206号消防训练基地);
参加人员:应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考生;
体能测试内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2,1000米跑为必考项目,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两项任选一项,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两项任选一项,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两项任选一项,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
(三)笔试
时间:2026年5月26日;
地点:支队训练基地(来宾市兴宾区金锋路206号消防训练基地);
参加人员:应聘消防文员考生;
考核内容:支队招聘办结合文员岗位工作实际,制定笔试题目,考生现场闭卷作答。
(四)面试、心理测试
时间:2026年5月26日;
地点:支队训练基地;
参加人员:应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考生;
面试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及相关证件进行面试。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体检、政治考核
时间:2026年5月27日—5月31日;
参加人员:应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考生;
方式:体检由支队统一组织,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政治考核由支队联合当地公安部门组织实施,政审条件不达标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录取
参考人员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总成绩(100分)=体能测试成绩(40分)+面试成绩(60分);消防文员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分)+面试成绩(60分)。计算总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以体能测试(或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
考核成绩通过“来宾人才网(lb.gxrc.com)”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根据招聘计划数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对象按报考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报到,凡未按要求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将不再聘用。
(七)培训
对被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支队进行统一安排岗前培训,消防文员由所在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培训,时间为3个月。岗前培训纳入试用期,培训不合格视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关系。
四、薪资待遇
1. 试用期为三个月。政府专职消防人员试用期间工资不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 8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工资随工作年限、等级和职务晋升递增;自用工之日起缴纳“五险一金”。
2. 按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享受住房公积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标准。
3. 被聘用人员的服役时间计入工龄,视同从事应急救援工作时间,用于薪资定级参考。
4.统一提供制式服装、饮食及住宿,每年组织免费体检,按有关规定享受表彰奖励、休假疗养等优抚优待。
5.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军事化管理,24小时在岗,每月可享受8天休息,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5天带薪休假。
五、特别提示
此次招聘信息发布以官方发布为准,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欢迎广大群众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772-4261658。报考人员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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