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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15 21:12   责任编辑:admin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15号)以及《关于印发<肇庆市推进市内县域帮扶协作和联动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待遇
(一)本批次开发公益性岗位2个(详见附件1)。
(二)由用人单位每月支付工资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社保费用部分需本人承担)。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本批次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四会市、广宁县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招用条件(详见附件1);
2.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
3.能够专职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1.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的;
2.担任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含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经营者、负责人,或董事、监事、经理、理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
3.担任社区(行政村)“两委”成员的;
4.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违规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的;
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其他不适宜安置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四会市东城街道广场南路13号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四)报名材料
1.《四会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
2.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就业困难人员需携带本人《就业创业证》原件和提供《就业创业证》第2、3、5、6、7页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
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四会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凡不服从工作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安置对象可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期限。
六、其他事项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详见附件3。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录用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应聘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758-3268870、3268876。
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