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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26 10:51:03   责任编辑:admin
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医德医风优良,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27至2026年6月27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按序扫描后合成一个PDF文件,发送到彭湃纪念医院接收简历邮箱(ppjnyyrsk@163.com),邮件按“应聘岗位类别+姓名+学历+专业”命名编写。
2、请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因报名材料提交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所需提交材料按如下顺序提供:
《彭湃纪念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下简称“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认证下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验证报告(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规培证书等相关资料。
温馨提示:招聘过程中,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将通过电话方式与考生保持联系,请保持个人手机的有效通讯状态。
(三)资格审查
医院资格审核小组将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才能进入下一轮的考试。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者,发出考试通知。考试前,应聘人员应按考试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到彭湃纪念医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复核。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所有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考试
本次招聘报考医师岗位的: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和应变能力,包括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求职动机、情绪控制、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要素,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1、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人员由医院统一组织,到我院体检科进行体检。
2、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3、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原则上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我院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过院长办公会和院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招聘待遇
(一)购买五险一金;
(二)年度免费体检;
(三)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年假;
(四)属《汕尾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专业目录内,符合如下条件的医师,且与我院签订工作合同5年及以上,经考核合格后可享受相应的医院人才生活补贴。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须取得博士学位)(税前):正高职称医师65万元、副高职称医师55万元、中级职称医师45万元、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40万元、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20万元。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须取得硕士学位)(税前):正高职称医师50万元、副高职称医师35万元、中级职称20万元,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15万元、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8万元。
3.全日制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且为公办二本及以上医学院校毕业)(税前):正高职称医师35万元、副高职称医师25万元、中级职称15万元,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10万元。重点院校(包括“985工程”“211工程”和“双一流”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并取得学士学位,给予5万元。
4.其他学历(取得高级职称且在二级甲等医院工作十年及以上)(税前):正高级职称医师20万元、副高级职称医师10万元。
取得以上职称资格证满2年的,按以上额度全额发放;未满2年的,各职称层次的生活补贴递减5万元(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不纳入此条款)。
符合市级、县级人才激励政策的人才,除发放市级、县级人才生活补贴外,差额部分由医院负责发放。
其他事项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本公告报名结束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引进人才正式入职必须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文件规定。引进5年内,实行聘期考核管理,医院负责对引进人才进行试用期满考核、年度目标考核考核,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和业务能力。
(三)试用期满考核结果分为胜任和不胜任两项,年度目标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人才,开始发放生活补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年度目标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以下等次的,不计入服务年限,并取消当年度补贴领取资格,当年度已发放补贴需全额退还。如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并退回全部生活补贴。
(四)不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8周年。
(五)办理聘用手续后,引进人员如2年内未取得岗位所需执业医师以上或卫生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所领取的各项补贴须全额返还。
(六)聘用的人员中,如之前曾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者,不享受生活补贴等相关待遇。
(七)引进的人才在聘期内原则上不得离开用人单位。如引进人才服务期未满5年的,须全额退回已发放的生活补贴后,方可办理辞职或调出相关手续。
(八)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纪律与监督
严肃招聘纪律,对于在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660-6609589(彭湃纪念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
0660-6609525(彭湃纪念医院纪检监察科)
联系地址:
广东省海丰县海城镇红场路18号彭湃纪念医院门急诊综合楼6楼人事科
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