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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05 22:5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5-06-30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岗位明细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备注:专业名称及代码源于《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扫码下载专业参考目录)。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符合受聘岗位相关要求。
7.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应具有中职或高级中学及以上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应聘数学教师岗位者必须已取得中职或高级中学及以上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应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新能源汽车、数字媒体技术应用专业教师岗位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以报考,但应聘成功后必须在签订劳动合同起2年内获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者在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前不得报考我校招聘的教师岗位。
9.应聘新能源汽车、数字媒体技术应用专业教师岗位者应获得相关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如果应聘者未获得相关技能证书的可以报考,但应聘成功后必须在签订劳动合同起2年内获得相应技能证书,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者在未取得相应技能证书前不得报考我校招聘的教师岗位。
10.参加我校外聘教师招聘的人员,男教师不超过45周岁,女教师不超过40周岁(具有对口专业的企业或教学工作经验可放宽至45周岁),上述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资料打包发到指定邮箱fsgmzxjwc@163.com,邮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
(三)报名材料及要求
1.填写《教师招聘报名表》(扫码下载报名表)。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以及近期个人生活照。
3.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电子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资格条件的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必须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方式、成绩计算及排名办法
数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采用笔试和试讲考核。笔试和试讲均为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笔试成绩60分以下的不能参与试讲,60分及以上的按照每个岗位成绩排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环节名单,60分及以上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试讲环节。
新能源汽车、数字媒体技术应用专业教师岗位采用专业能力测试和试讲方式考核。专业能力测试、试讲均为百分制,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75分以下者不能参加试讲,75分及以上的按照每个岗位成绩排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环节名单,75分及以上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试讲环节。
排名按各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同分者试讲成绩高者排前。试讲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以录用。成绩在2026年2月28日前有效。
五、体检
每个招聘岗位按排名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出现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情况,排名下一位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文件规定严格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出现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况,排名下一位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七、公示和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佛山市高明区职业技术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未按时报到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出现放弃录用或其他原因未录用的,是否增补成绩排名下一位的考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园区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八、薪酬待遇
1.年薪10万~13万元。
2.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3.享有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学习的机会。
4.提供校内教师宿舍。
5.享有学校的工会福利和待遇。
6.享有法定节假日休息和年度教职工体检。
7.按主管部门规定可参加教师职称评定。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757-88629850、19928275088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0757-88623192、13106751360
佛山市高明区职业技术学校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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