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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16 10:32:42   责任编辑:admin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动物检疫协检 员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 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 (1987年1月14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高台户籍或高台生源;因婚姻关系已经领取结婚证的, 一方为高台户籍或生源地,另一方户籍在外地的,可以报考;
5.自愿从事动物检疫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 排;
6.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处分(罚) 期间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个人征信不良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1月23日,上午8:30-12:
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高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县检察院对面)304 室。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高台县公开招聘动物检疫协检员报名登记表》(以下 简称《报名登记表》)1份;
(2)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备注 姓 名 ) ;
(3)报考者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 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如有执业(助理)兽医资格 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已签约就业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考察 合格后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对提供不实 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
报名过程中对报考人员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 现场资格审核,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报名。
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 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计划招聘人数 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在01、02岗位 之间相互调剂招聘计划人数;若调剂后报名比例仍达不到1:3, 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剂、减少或取消岗位计划 的,将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 一 )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畜牧、兽医、动物防疫检 疫等专业基础知识。试卷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采取 “裸考”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 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 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 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依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未按时领取面试通 知书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 间、地点为准。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 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 零分者,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 到低排序。本次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若因协检员辞职等原 因出现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对象。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 一 )体检
根据招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 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体检 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 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 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 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 二 ) 考 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考察 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 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 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岗位需求,按 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 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经县公开招聘动物检 疫协检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管理和工资待遇
1.本次聘用的协检员为合同制管理人员,不占用事业编制, 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
2.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 同,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不能履行职位职责的,可以由县农业农村局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薪酬按每人5.5万元/年标准(含社会保险个人
及单位缴纳部分),按月发放,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休假、生 育假等福利待遇。
七、其他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的, 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招聘期间 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 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八、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动物检疫协检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 领导下,由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高台县农业农村局 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936-6603168(高台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 0936-6712388(高台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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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