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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酒泉市总工会2024年4月公开招聘1名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5 12:00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04-26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按照甘肃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市总工会决定公开招聘市总工会本级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1名。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1名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

二、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成立酒泉市总工会公开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工作组,负责制定招聘方案和组织公开招聘工作,笔试、面试、试题命制、评阅、考务组织、体检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服从分配。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40周岁以下。

5.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政治合格,遵纪守法,有事业心、责任心强,熟悉办公软件操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

6.政治坚定,群众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集体协商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协调劳动关系专业资质,曾在劳动人事和法律援助机构工作的人员可优先聘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通过酒泉市总工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422日至426日。

2.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酒泉市总工会公开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表》(附件1)。

2)《诚信承诺书》(附件2)。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4)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酒泉市总工会公开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表》,并和其它报名资料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jqszghqyb@126.com(发送主题为:报名岗位名称+姓名,以压缩包形式添加附件发送)。

联系人:张莉莉 杨青晔

咨询电话:09372614686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所有材料要真实、准确。报名过程中误报、错报等问题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由酒泉市总工会公开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工作组对报名人数及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并电话通知当事人。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酒泉市总工会公开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工作组研究同意,按降低开考比例或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笔试。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材料写作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2)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可适当降低比例,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80分,如面试成绩达不到8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百分制考察评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要素。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六)考察

酒泉市总工会公开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工作组依据应聘者综合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确定考察对象。主要对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家庭情况、主要特长及与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酒泉市总工会组织。考察后确定的拟聘人员,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明。如体检项目需进行复检时,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报告相关指标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市总工会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对象在酒泉市总工会网站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招聘资格。公示无异议者,经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后,由市总工会按照人员管理权限签订不超过2个月的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由市总工会根据受聘人试用期表现提出是否聘用的意见,经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批准后,由酒泉市总工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服务期内不得辞职,自行离职不能享受失业保险。3年期满符合继续聘用条件,可以续聘。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标准和程序操作,确保把优秀人员选拔到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中。

(三)凡弄虚作假者,发现后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资格审核、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1:酒泉市总工会公开招聘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表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2:诚信承诺书

酒泉市总工会

2024422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jqszgh.org.cn/Item/Show.asp?m=1&d=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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