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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08 10:51:51   责任编辑:admin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学辅助工作人员1名,中学数学产假顶岗教师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非在编教学辅助工作人员1名,时间202605至202607。(主要负责学校实验器材、体育器材的管理、校园信息化教学设备的基础维护及学校宣传等各类教育教学辅助工作)
2.中学数学产假顶岗教师1名,时间20260601-20260630。
二、应聘条件
(一)非在编教学辅助工作人员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等不得聘用。
3.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有责任心和团队协作意识,能严守工作纪律,服务意识强,工作细致耐心。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动手能力强、学习领悟能力佳;具备相关维修专业技能,能够独立负责理化生、科学等学科实验器材的日常管理、保养与维修工作;有电脑、一体机、视频监控等设备基础维护及其余零星维修经验者优先录用。
5.能熟练完成视频拍摄与编辑、剪辑工作,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能高效完成材料整理(如器材分类存放、数据报表制作、迎检资料归档等)工作。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备良好身体素质与一定体力,能吃苦耐劳,可胜任器材搬运及日常整理工作,适配学校近阶段物资搬运、器材规整等工作需求。
(二)产假顶岗教师
1.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等不得聘用。
2.具备岗位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小学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2)资格证书:教师具备相应学科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话要求:具备普通话等级二乙及以上(语文学科需具备普通话等级二甲及以上);
(4)身体健康,年龄35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
(5)集美区高校应届毕业生优先。
三、相关待遇
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按《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集府办〔2022〕 71号)精神执行。其他福利待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非在编教学辅助工作人员即日起至2026年5月11日止;中学数学产假顶岗教师即日起至2026年5月17日止。
2.报名方式:
填写《厦外集美分校非在编(产假顶岗)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以上材料电子档发至电子邮箱:xwjmfxbgs@126.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学科+电话号码”。联系人:高老师、林老师 电话:0592—6078117。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现场技能考核、面谈等考核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学校依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聘用
1.根据学校招聘非在编教职员工工作领导小组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列,就高聘用;面试结果于面试日次日公布在校外公示栏;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八、 非在编教职工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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