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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04 09:41:26   责任编辑:admin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民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3名,其中驾驶员岗位1名、辅助岗位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辅助岗位为年龄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至2008年2月期间出生);驾驶员岗位为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5年2月至2008年2月期间出生)。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厦门市民政局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7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9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报考者据实填写报名表和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2、3),在报名时间内发至邮箱mzj_rsc@xm.gov.cn,其中报考辅助岗人员还需提交一篇自拟文稿,逾期不予受理。文稿内容要求:仅限于报考人员对所报岗位的认识、理解和对未来的展望、职业规划内容,400字以内,不得涉及个人及家庭情况信息,系个人真实想法,体现文字水平,不得抄袭、捏造,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3.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审核的岗位参加考试。
4.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者自考、辅修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
四、考试方法
(一)资格复核
报名结束后,市民政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通知报考者在指定时间参加考试。
(二)考试方式
驾驶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形式,辅助岗位采取“文字能力测评+笔试+面试”的考试形式。当岗位进入笔试人数低于1:3时,不予开考。
1.文字能力测评
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辅助岗人员提交的文稿进行评分,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例如:招聘1人的岗位,取该岗位文字能力测评成绩前10名进入笔试环节,如笔试前弃考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对文字能力测评合格的,另行通知报考者在指定时间参加笔试。
2.笔试
(1)驾驶员岗位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参照科目一,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与相关知识进行考试),卷面分100分,合格线90分。
(2)辅助岗位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100分,合格线60分。
所有招聘岗位的笔试时长均为1小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面试前弃考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1)驾驶员岗位
面试采取实操考核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2)辅助岗位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所有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以面试当天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为准)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复核备查:
(1)报名表原件(有贴照片、手写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员岗位);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7)本人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
4.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从笔试、面试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录取。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厦门市民政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厦门市民政局负责通知。
体检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市民政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市民政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学历(位)、专业目录
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本次招聘以《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七、公示和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xm.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三)在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前,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厦门市民政局决定是否递补。
八、其它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厦门市民政局机关纪委实施监督。
(三)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注意接听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民政局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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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民政局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