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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28 10:56:19   责任编辑:admin
因工作需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驾驶员1名。
二
招聘条件
(一)具体岗位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较强;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男性,要求准驾车型B1以上驾照,且从事驾驶工作五年以上的专职驾驶员,具有较强安全意识;
3.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以上文化,在沙县城区有固定居住住房;
4.身体健康,年龄为30周岁至45周岁之间(在1980年11月至1995年11月期间出生),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经公安交警部门查证,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记录及严重违章行为;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伍军人;
7.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有家族精神病史的;
6.有明显纹身疤痕、传染性疾病的;
7.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线上报名、资格审核、技能测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1月28日;
报名原则上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17时00分;
联系电话:邱先生 0598-5868160。
2.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请按要求填写并上传报名材料到指定邮箱,邮箱:sxfy5868160@163.com 。
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1)《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毕业证扫描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政治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其参加下一步环节的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进入之后环节。
(三)技能测试
按照履行驾驶员岗位职责的要求进行相应技能测试。
(四)体检、心理测试
根据报名条件及驾驶员岗位技能测试结果,确定参加体检、心理测试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心理测试费用自理。
(五)政治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主要考核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不得报名的情形,政治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 聘用
体检、政审都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福建省三明市荣沙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之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
四
工资及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现有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执行,食宿自理。
五
其他
1.聘用人员与福建省三明市荣沙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聘用后应服从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岗位工作安排。
3.本次未尽事宜由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