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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泉州市安溪县招聘县聘编外合同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9 14:4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8-12       报名截止:2021-08-15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学校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制内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网(www.ncc.edu.cn)、南京开放大学网(www.njou.edu.cn)等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非2021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3、新聘用辅导员实行服务期制度,须在学校辅导员岗位服务6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8月2日9:00至8月15日16:00.

  2、资格初审

  学校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8月2日9:00至8月16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8月2日9:00至8月17日16:00.

  4、学校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8月2日9:00至8月17日18:00.

  5、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学校陈述申辩。

  6、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确认缴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8月2日9:00至8月18日16:00.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7、核减(取消)计划

  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8、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笔试前3天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9、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形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笔试由学校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考试机构命制,自行组织考试,不指定教材。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通过学校网站和短信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笔试时间,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全程为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考试当天“苏康码”须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如疫情防控要求变化,将按最新要求执行。

  (3)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学校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学校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学校网站公布。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学校要求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的证明等;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2)面试由学校按照批准后的方案组织实施,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学校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学校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学校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五、招聘咨询

  政策咨询:025-85395157、13813956141

  考务咨询:025-83151200

  六、招聘监督

  监督电话:025-85395131

  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要求,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县聘编外合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任教岗位

  1.本次计划招聘县聘编外合同教师1020人,其中职校10人、高中50人、初中240人、小学570人(小学英语岗位面向报考初中英语的对象招聘)、幼儿园15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等详见《安溪县2021年公开招聘县聘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2.任教岗位以城区学校和外安溪学校为主,部分在内安溪学校(中心学校岗位含基层小学)。选岗前将结合学校班生规模及各学科报名情况确定各学科具体任教岗位,并将在县政府网站和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的任教岗位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置,由应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任教学校。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办法

  (一)招聘对象

  1.教育部6所直属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他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通过面试方式进行招聘,并优先选岗。

  2.2021年参加福建省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未被录用的考生。

  3.根据2019年、2020年县聘编外合同教师通告规定,2019年、2020年招聘的安溪县县聘编外合同教师(含选岗后弃权的人员)不再列入招聘对象。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我县在编教师(含2018年以来辞职、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在编教师);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1.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置,按照各学科综合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项,下同)合格线(50分)下调1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聘用人员,未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2.若同一岗位拟聘用人选有2个及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原始成绩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相同,则按以下顺序依次优先选岗:①学历高者;②普通话测试成绩高者。

  3.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考试达到规定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若因考生在选岗后弃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8月12日至8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概不受理。因疫情防控原因,为避免考生报名时扎堆,保证报名工作有序进行,现场报名时间按考生的户籍所在地安排(县外应聘者不受此限),具体如下:

  见附件

  2.报名地点:安溪县第十七小学1号楼2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595-23232412.

  3.疫情防控:应聘人员应下载打印《应聘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承诺书》(见附件4.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现场报名时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八闽健康码”;报名前14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境外旅居史或者入境人员接触史,或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者,不参加现场报名(可委托他人报名)。

  (二)资格审核

  应聘对象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为A4规格,按顺序整理后用长尾夹夹好,原件核验后当场领回):

  1.《2021年安溪县公开招聘县聘编外合同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2.参加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登记表》(并在“应聘者电子签名”下方签署本人姓名)和准考证;

  3.笔试成绩单(笔试成绩单需由应聘者现场打开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确认);

  4.身份证原件;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毕业证书(含第一学历、第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中职、中学岗位者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就业报到证原件;

  10.在编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1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

  12.报考中职、中学岗位者须提供学位查询结果(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并打印);

  13.户籍所在地综治证明或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泉州市户籍的考生表式见附件3.非泉州市户籍的考生可向户籍所在的乡镇综治办咨询、领取;

  14.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记录(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并打印;

  15.加分材料:具体要求请登录安溪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2021年安溪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http://www.fjax.gov.cn/zwgk/xwzx/tzgg/202103/t20210316_2524699.htm)查询,原报考安溪县岗位已办理加分手续的不再提供。

  (三)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但可先参与选岗,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3.体检要求。有意向报名的考生可于8月8日-8月19日前自行选择到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附件5.闽公局发〔2015〕11号)体检。体检表自行下载(附件6.用A3纸双面打印并中间装订成册),并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及粘贴照片(照片上应加盖医院相关印章有效,未贴照片者均不开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体检报告按医院规定时间内由申请人本人领取。体检报告可于报名当天现场提交,报名当天未提交的应于8月19日前(个别特殊情况的可申请延迟提交)提交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栋1414室)。参加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已体检(结论合格)的考生,可不用再次体检,但需提交体检报告复印件(加盖体检医院相关印章)。

  4.体检注意事项。体检前3天保持正常饮食和作息,不暴饮暴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体检前1天晚上9点后禁食、禁水,口渴时可以少量饮水。体检当天早上起床后禁食、禁水,最好不小便(做彩超检查时需保持膀胱充盈)。体检时穿着宽松衣服,女生尽量不化妆,不穿带金属的衣服、连衣裙、高筒袜、连裤袜、长筒靴。男生不要打领带,避免造成不必要麻烦。

  五、考核

  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经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通知公告”栏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

  八、工资福利待遇

  县聘编外合同教师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工资政策相关规定,参照学校同类教师的月工资标准,由财政全额承担,每年按12个月支付,按规定给予办理“五险一金”。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在安溪县政府网站(http://www.fjax.gov.cn/)首页的“通知公告”栏发布,报名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三公开”制度。本次招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电话:0595-23236030.

  3.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安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323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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