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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28 10:33:29   责任编辑:admin
为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福建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连江县在“奋勇争先”行动中激励干部的十条措施》等文件,经研究,决定在连江县范围内开展公开选聘部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岗位及名额
1.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主任1名。
2.连江经济开发区可门园区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二、选聘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
3.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主任岗位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福建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连江县县属机关事业(参公事业)单位(不含教育、卫生系统)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且任职满5年。
(3)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即1970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即197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3年以上保险管理工作经历。个人工作经历认定,需由相关单位出具证明材料。使用在职学历报名的,该在职学历应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
2.连江经济开发区可门园区服务中心副主任岗位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及《福建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连江县县属机关事业(参公事业)单位(不含教育、卫生系统)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且任职满5年。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80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大学及以上学历,具备3年以上重点项目管理、经济宏观管理工作经历。个人工作经历认定,需由相关单位出具证明材料。使用在职学历报名的,该在职学历应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
(二)不予报名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效能问责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等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不定等次(除试用期外)的。
8.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9.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宜聘任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
四、公开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发布公告:面向全县发出公开选聘公告,各单位将公告告知每位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
2.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向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由主管部门择优推荐。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意推荐的人员,下载填写《连江县2026年公开选聘部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报名推荐表》(含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电子粘贴)后,彩色打印,由个人签字确认,经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后,送至报名处。
3.报名时间:2026年3月2日-3月6日正常上班时间
4.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报名者本人携带报名资料现场报名,地点设在县委综合办公楼6楼组织部干部科。
5.报名资料:①身份证;②报考所需学历证书(在职学历的,应有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学历变更材料);③岗位聘任材料;④《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⑤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⑥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以上①-③项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单位核对盖章)。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县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主要通过查看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与组织部门掌握的情况,审查是否符合资格条件。
2.资格复审:初审通过人员需在指定时间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公开选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相关报名者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调整岗位或放弃参加。
3.审查要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任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相应处理。
(三)组织面试
考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按百分制量化计分。
(四)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开展,并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考察结果按百分制量化评分。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70%+考察评分*30%。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按照选聘职位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标准与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结果处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其中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最迟应于体检时间的前3天提出申请),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合格后主动放弃的,按考察递补规则处理,递补人员需重新进行考察和体检。
(六)决定任用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综合人选一贯表现情况以及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研究后确定拟选聘人选,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或聘任手续,纳入县委管理。公选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管理和待遇
由用人单位与选聘对象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三年。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相应岗位的待遇。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负责期满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报县委研究。经考核胜任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回到原工作岗位。
六、其他事项
1.对公开选聘中进入全面考察比对环节,但最终未入选的人选,予以纳入“优秀干部库”,后续继续进行跟踪培养。
2.报名参加公开选聘的干部均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干部报名后不得提出放弃资格,凡查实属于随意放弃资格、扰乱公开招贤比选工作的,不得参与评优评先、不得列入“优秀干部库”。
3.在公开选聘工作期间,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对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认真核查、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591-26232748;县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591-26135973;开通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4.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选聘工作政策咨询等方面问题,请与中共连江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咨询电话:0591-26123388;开通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本公告由连江县2026年公开选聘部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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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2026年公开选聘部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