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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10 14:15:39   责任编辑:admin
重庆开放大学成立于1979年,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 办,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高等学校,是重庆市高等教育 现代远程教育中心、社区教育服务指导中心、终身学习学分 银行管理中心。
2005年,创办了重庆工商职业学院,与重庆开放大学实 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系教育部、财政部确 定的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 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教育部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现代学 徒制试点单位、工业机器人领域职业教育合作项目建设单位, 人社部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国家动漫游戏产业振兴 基地最佳合作院校,重庆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优质高等 职业院校建设单位、笔记本电脑基地人才培养试点高校、软 件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在合川区、九龙坡区建有三个校区,占地总面积 1339亩。在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生1.7万余人,设 有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新能源汽车学院、设 计学院、城市建设工程学院、旅游学院、数字媒体学院、管
理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教育学院
(国际学院、华侨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两江学院、开放
教育学院等14个二级学院。现有教职工1065人,其中具有 教授及其他正高级职称的81人,具有副教授、高级工程师、
高级实验师等副高级职称的20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 756人。学校实施“优秀人才集聚工程”,2名青年教师获世界 技能大赛金牌,“人工智能技术与应用”“数字媒体技术”2个 专业教师团队入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全 国技术能手6人、全国行(教)指委委员3人、教育部新时 代职业教育名师1人,省(部)级以上领军人才50余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现面 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 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人。具体招聘 岗位及条件详见《重庆开放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26 年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用工形式及薪资待遇
本次招聘用工形式:非事业编制,与重庆开放大学 重 庆工商职业学院签订劳动合同。
实行绩效考核,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薪酬待遇参照在 编人员执行,“五险一金”缴纳(缴存)基数与在编人员标准 一 致 。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 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 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 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 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 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 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 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选调 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下统称公务员),处于 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的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 务期(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 议)的师范生、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 一 ) 报 名
考生在2026年4月10日10时至17日10时期间,登 录招聘系统(http://rszp.cqou.edu.cn) 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
满足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佐证材料电子版(含照片)。报名 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时,考生要承诺诚信报考,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 名信息,资格复审时学校对进入考核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 查。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后续环节资格的, 后果由考生承担。
考生凭已取得的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 2026 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可暂提供境内高校就业推荐表 或学业成绩单或其他官方证明材料;或境外高校入学证明、所 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 材料。
对招聘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学历证书载明的专业难以佐 证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学业成绩单 及其他佐证材料。
(二)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对照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 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硕士学位证书)载明的 内容为准;按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 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 查询是否报名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6年4月20日10时 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 不能参加考试。
(三)打印报名信息表
审核通过后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 存,以备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打印准考证
请通过报名审核的报考人员在2026年4月20日14时至4 月22日14时期间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自负。
六 、考核
( 一 )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各 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地点及 进入后续环节规则详见附件1。
1.笔试
管理岗FB02-FB03 需进行笔试,因笔试缺考或零分的, 不得进入后续环节。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时间90分 钟,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时事政治、高等教育、职业 教育、教师职业道德等内容,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采取闭 卷形式进行。分值100分。
2.专业技能测试
医生岗FB01 专业技能测试采取实操方式进行,测试应 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实践操作能力以及适岗能力等。分 值100分。因专业技能测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
节。
3.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
(1)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时间凭《准考证》, 并带上附件3所要求的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资格复审手 续,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综合面试。
(2)心理测试
学校组织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成绩,但 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4.综合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
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分值100分。综合面试成绩当场公 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 视为放弃面试。因考生于面试当天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 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 进行。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体检 环节。
(二)考核总成绩计算
FB01 岗位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 试成绩×50%
FB02-FB03 岗位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 成绩×50%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 位数。考核包括心理测试和综合面试。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 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参加考核。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地点:指定医院(具体信息于综合面试成绩公布后通过 系统短信通知)
时间:2026年5月18日(周 一 )上午7:30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总 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含递补体检人选)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重庆开放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 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折算成绩、 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 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进行,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 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 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 140号),以及国家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 标准的最新要求等,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履职要求执行,并按 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 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学校或受检 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 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 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二)考察
学校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 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通过 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 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审核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 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
据 。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 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 资格的,由学校人事处登记备案。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查实应聘 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 继续聘用资格。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经学校研究后确定为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名单由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拟 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 、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 内学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人事档案由学校 统一接收管理。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入职手续的人员,视为自 动放弃聘用资格。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首聘期3年,按规定 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予以正式聘用;试 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含试用期间)
发现因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 求的、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 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 监督,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 禁弄虚作假,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者, 一经 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 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 、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庆开放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负责 解 释 。
(二)咨询电话:人事处师资科023-68664870,咨询时 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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