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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29 10:02:23   责任编辑:admin
因审判工作需要,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委托巫山县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派遣制司法警察2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具有刑事犯罪、司法或行政拘留记录的;
(2)因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有吸毒史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4)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其他不宜招聘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
1.限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8年1月28日至2008年1月30日期间出生)。
2.截止2026年1月30日,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1.7米及以上。
4.持有C1及以上驾照。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8日—1月30日(9:00-11:30,14:00-17:00)。
2.报名地点:巫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办公大楼701室)。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巫山县法院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巫山县人民法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现场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附件:扫描或长按二维码下载《巫山县法院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及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测试
笔试合格者进入测试环节。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
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从笔试和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和测试成绩各占30%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可降低至2:1。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人员的测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当日在巫山县人民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30%+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巫山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派遣人员,在巫山县人民法院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八)派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办理派遣手续,首次签订合同固定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被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被派遣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巫山法院报到,并服从工作安排。
四、其他事宜
本简章由巫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巫山法院政治部:谭老师,023-5765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