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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地质总局2022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4 15:5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1-14       报名截止:2022-05-31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北京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北京市各级机关2022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市级机关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区级及以下机关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的基层队、站、所等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在直辖市区级机关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1月。

  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依据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政策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当在所报考区(系统)内艰苦边远地区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另外,按照有关规定,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其他要求

  1.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招考职位,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包括: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京外普通高等学校中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除另有限定外,报考特殊职位的不要求上述资格条件)。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京政发[2009]14号)要求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

  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限应届生报考职位。

  2.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2年以上(含2年)的招考职位,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具有2年以上(含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包括2021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报考。

  3.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的招考职位,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2021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和符合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报考。

  4.面向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考职位,限于符合《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工作的意见》规定的人员报考,包括:在校期间从本市入伍且服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外地生源高职或专科毕业生);应届毕业当年从本市入伍且2021年退出现役的服现役期满、表现良好的退役士兵。

  在军队服役五年(含)以上的北京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考职位。

  5.面向残疾人的招考职位,限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报考,包括以下两类:一是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残疾人(不包括2021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二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包括:北京生源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残疾人毕业生。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者可以通过首都之窗网站(www.beijing.gov.cn)、北京组工网站(www.bjdj.gov.cn)查阅。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考简章》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北京市各级机关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1年11月15日9:00至2021年11月19日18: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bm/ztzl/gwy/)、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北京人社APP,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请于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20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北京人社APP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1年11月15日9:00至2021年11月19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审查的,报考者可联系其所报考的招录机关,退出报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21年11月21日0:00至2021年11月24日24: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进行缴费,未按规定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报考残疾人职位的考生,可以直接与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联系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联系电话:010-12333.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报考者请于2021年12月8日9:00至2021年12月12日18:00期间从“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有关情况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将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查询。

  2.时间。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

  2021年12月12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1年12月12日下午14:00-16:30申论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

  2021年12月11日下午14:00-16:00.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到相应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以上安排将视新冠肺炎疫情等情况进行调整,请保持手机畅通)。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和专门面向残疾人招考的职位等,将予以政策倾斜。报考者可于2022年1月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北京人社APP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其他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2022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局简介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前身是成立于1950年的燃料工业部煤矿管理总局地质勘探室,2009年,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成建制并入,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成为国内规模最大、业务范围最广、技术力量最强的综合性地质勘查企业集团,也是煤炭化工资源勘查的行业管理机构、矿山应急救援国家队和跨国(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常备力量。所属综合性和专业地质勘查单位分布在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能源资源、矿产资源保障和技术服务。

  当前,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建设“透明地球”“数字地球”“美丽地球”为战略愿景,推进“11463”总体发展战略,形成了地质勘查与矿产开发、地质环境与生态建设、地质工程与技术服务三大主营业务,构建了“地质业务全产业链覆盖、矿产开发全周期服务、生态环境一体化建设”的产业新格局,努力打造世界一流的地质与生态文明建设企业集团,为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贡献。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迈进新时代,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已经实现,夺取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胜利进入关键时期,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等提出了更多更高要求。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牢记“国之大者”,坚守初心、担当使命,聚焦三大主责主业,致力“透明地球、数字地球、美丽地球”建设,发挥科技创新在企业发展中的关键核心作用,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提升能源资源保障能力、生态环境保障能力和矿山应急救援能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地质与生态文明建设企业集团,为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总局智慧和力量!

  二、报名条件

  (一)2022年国内(含港澳台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统分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生。国内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归国留学生应获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

  (三)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较强的实践能力,热爱所从事的专业,满足用人单位的招聘岗位要求。

  (四)具备履行所应聘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承受履行岗位职责的劳动强度和工作压力。

  (五)学习成绩优异、优秀学生干部以及获得过省(市)级以上荣誉称号、重要科技奖项的毕业生优先录用。

  (六)落实中央有关要求,促进西藏、青海、新疆地区及总局定点帮扶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本次招聘继续向西藏、青海、新疆以及张家川籍高校毕业生倾斜,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2022年5月31日。

  2.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将《中国煤炭地质总局高校毕业生应聘简历》(附件1),自荐书,学校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学校尚未下发可省略),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扫描件),各类获奖证书、资格证书(扫描件)及其他应聘材料(研究生学历人员请提供本科期间的证书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中国煤炭地质总局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附件2)中具体用人单位的电子信箱,文件名称请务必使用“具体用人单位+需求部门及岗位+学校+专业+学历+姓名”的格式。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所学专业、基本条件、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甄选。学历按应聘毕业生简历中填报的最高学历认定。所学专业按应聘毕业生简历中填报的最高学历对应的所学专业认定,辅修双学位的以主修专业认定。

  (三)笔试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岗位工作需要,招聘单位决定是否组织开展笔试以及笔试形式。

  (四)面试

  1.根据资格审查和初步甄选的情况,招聘单位将及时以邮件、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毕业生,未进入面试环节的毕业生不再另行通知。招聘单位原则上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数较多且基本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按5:1的比例推荐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招聘单位通知面试人员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等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中国煤炭地质总局高校毕业生应聘简历》。材料不全不能参加面试;院校、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4.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面试的考核维度、计分规则等。同一招聘岗位执行同一面试标准。

  5.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提出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选和递补人选建议名单。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表现,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审定后,确定录用名单,以电话方式通知拟录用毕业生。

  (六)正式录用

  请签约毕业生按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报到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如无问题则可办理报到接收手续。毕业生逾期未报到、证书证件不全、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接收手续前,毕业生需在具有职业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健康状况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按就业协议约定处理。

  真诚欢迎您的加盟,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并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统一公布。

  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经资格复审后,达到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名单、调剂职位联系方式,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统一公布。调剂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调剂。调剂的人选,按照调剂报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调剂报名等具体事宜和笔试成绩同时公布。

  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工作。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招录机关单位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部分招录机关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测试内容等事项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结束两个工作日后,考生的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公布,报考者可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北京人社APP查询本人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

  四、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等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录职位匹配度等情况。部分市级招录机关实行差额考察,综合考录人选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根据职位需要,部分招录机关将对报考者有关心理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将对报考者履行职责所需的体能情况进行测评,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招录机关单位网站上公示,如招录机关无单位网站,将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由招录机关为其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办理审批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为其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七、补充录用

  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北京组工网站发布。

  八、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北京市公务员局

  2021年11月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xls (299.50 KB)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高校毕业生应聘简历.doc (29.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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