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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师范大学2023年度第一批人事代理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5 15:12   责任编辑:liutong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3-05-18

  为做好2023年度阜阳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组织机构

  招聘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招聘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三、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及学历学位专业条件等详见《阜阳师范大学2023年第一批人事代理进人计划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符合我校公布的招聘计划中的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和专业要求,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均学历学位双证齐全;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人员,不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登录阜阳师范大学招聘系统(http://210.45.32.146/),在线注册并上传《阜阳师范大学2023年第一批人事代理招聘资格审核材料清单》(附件2)中所需材料的电子版,电子版材料统一命名为:姓名+2023年第一批人事代理招聘+应聘学院+应聘岗位。应聘岗位须与学校发布的招聘计划保持一致。在线报名材料的接收、初审由各用人单位负责。

  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5月11日上午11:00至5月18日上午11:30前(以系统生成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报名过程中如遇系统故障等技术问题,请于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0558-2591539进行解决。

  六、资格审核

  (一)单位初审

  1.时间:2023年5月11日起至5月18日下午5:00前。

  2.学校资格复审前,用人单位按照阜阳师范大学2023年人事代理招聘公告等要求,通过招聘管理平台完成简历审核工作,尤其是学历专业条件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明确单位审核意见,并于2023年5月19日上午9:00前报送本单位《2023年第一批人事代理招聘人员资格审核一览表》。

  各用人单位在招聘报名系统中收到报名材料后,会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请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材料后及时查看报名审核结果,如有疑问,可电话联系用人单位。

  初审合格后,对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各用人单位通知其来校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当场提供的材料清单,详见《阜阳师范大学2023年第一批人事代理招聘资格审核材料清单》(附件2)。

  (二)学校复审

  1.时间、地点:

  (1)复审时间:2023年5月27日上午8:00-11:30。

  (2)复审地点:阜阳师范大学西湖校区景行楼东侧102、104教室。

  2.应聘者应按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返回,复印件学校留存。

  (1)应聘人员均需提供身份证、本科及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聘者须提供硕士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执行网络签约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暂未签约证明(含姓名、身份证号码、专业及未签约状态等信息)。

  (2)国(境)外学习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认可证明)。

  (3)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4)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现供职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函。

  资格审核必须是应聘者本人到场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领取准考证,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后续考核。5月27日中午11:30前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证明材料者,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直接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通过资格复审且岗位未取消的应聘者为有效报名人员。

  4.应聘者在非考试时间请务必保证报名时预留手机号码信息畅通。

  5.比例要求:学校资格复审确认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七、考试考核

  (一)考核主体:学校2023年第一批人事代理招聘考核由人事处负责组织,整个过程在校纪委办的监督下进行。

  (二)考核方式及时间:考核主要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包含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有音乐舞蹈学院和美术学院共2个单位;需进行笔试的有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医学院、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共7个单位。复试环节包含全部单位。具体内容及安排如下:

  1.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及要求

  (1)专业技能测试:

  音乐舞蹈学院:2023年5月27日下午1:00开始,1:15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专业技能测试地点:阜阳师范大学清河校区韶华楼1楼演出厅。

  美术学院:2023年5月27日下午1:30开始,1:45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专业技能测试地点:阜阳师范大学西湖校区景行楼1-3楼,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详见各招聘单位考核方案(附件3)。测试成绩打分采用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以后的平均分,即为应聘者专业技能测试的最后得分。考核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用人单位须于5月27日晚上10:00之前将所有人员考核成绩报至人事处,并通知入围考生5月28日上午7:10前到西湖校区正行楼5楼509参加复试。

  (2)笔试:

  时间:5月27日下午2:30-4:30,下午2:45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应聘岗位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满分100分。

  地点:阜阳师范大学西湖校区景行楼东侧1-3楼。

  2.复试

  (1)复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初试人员中依据专业技能测试或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初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复试人选。

  (2)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5月28日上午8:00开始,8:00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地点:阜阳师范大学西湖校区正行楼5楼(506、507为复试室,509为抽签候考室,510为复试成绩等待室)。

  (3)考核安排:

  ①复试主要是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能力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学术评价、专业知识等。复试形式主要为授课及专业技能、学术研究水平考核等。授课内容由应聘人员自行选择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课程知识。复试所需要使用的器具、教具以及PPT等请自备。

  ②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复试均由人事处负责组织。专业技能测试、复试考核专家组成员均为外聘专家,一般不少于7人。

  ③复试授课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专家提问及技能展示等时间,由专家组根据现场考核需要确定。

  ④考核成绩打分采用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以后的平均分,即为应聘者复试的最后得分。考核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复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报考者复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⑤个人复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由于考生本人原因无法当场告知的或对公布的最终成绩拒不签字的,视为告知。

  (三)考核成绩

  应聘人员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或笔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序后在人事处网站上公布。如果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或笔试成绩排序;如果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或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所在复试评委组所有评委成绩总分(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序;再相同的,由招聘考核工作小组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后,在人事处网站公示7天。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一)各用人单位要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审核过程务必做到严格把关,全面负责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等方面的资格审核,并将经资格审核小组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的审核结果报人事处。

  (二)在学校资格复审时,具有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在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在学校资格审核时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三)拟聘用人员如出现放弃聘用岗位,体检、考察或心理健康测试不符合要求,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因其它原因被取消资格的情况,学校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从该岗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他人员中按照分数高低依次递补,原则上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在学校公示结束前以及公示期间的异议没有结论前,所公示的结果不是最终有效结论。

  (五)专业技能测试、复试环节严禁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学校、导师姓名等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考核资格。

  (六)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的认定以国务院学位办《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权威机构发布的标准认定。

  (七)本公告适用于2023年第一批人事代理招聘考核,具体由人事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将另行通过校园网和人事处网页发布。

  十二、工作监督

  2023年第一批人事代理招聘工作,学校纪委办全程参与,同时欢迎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监督电话:0558-2596174。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阜阳师范大学人事处邮编:236037

  招聘电话:0558-2596798(郑老师)

  人事处网址:http://www.fynu.edu.cn/rsc/index.htm

  特此公告。

  附件:

1.阜阳师范大学2023年第一批人事代理进人计划一览表.xlsx (15.66 KB)
2.阜阳师范大学2022年人事代理招聘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doc (48.50 KB)
3.美术学院、音乐舞蹈学院人事代理教师招聘专业技能考核方案.docx (17.74 KB)

  阜阳师范大学

  2023年4月2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fynu.edu.cn/rsc/info/1008/47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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